基础医学院创新研究中心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暂行)
基础医学院创新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科研和教学工作的重要设备与技术平台。为了更好地为学院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提供服务,促进设备开放共享,提升仪器设备使用效率,保障设备规范使用,参照《华中科技大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设备管理系统
中心所有仪器设备使用“华中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系统”,遵守该管理系统的各项规章制度。
2.设备采购与维护
中心负责设备采购备选库的建立和设备采购、安装、日常维护、维修、收费、使用人员培训,以及其他设备使用相关事宜。
设备采购备选库的建立及入库流程:中心首先在全院范围内广泛收集设备需求信息,经专家组讨论确定入库设备,有经费支持时,经党政联席会同意,进入设备采购程序。
中心不得擅自接收或借出设备。
3.设备使用监督
中心负责监督提醒使用者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对违反操作规程的人员,有权中止其使用资格。对发生责任事故的设备使用人员,有权向上级提出处理建议。
二、细则
1.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参加并通过中心安排的培训
需要专管专用的设备必须由管理员操作或在管理员现场指导下操作;普通设备用户通过培训后可独立操作。
2.设备有偿使用
每台设备的收费标准详见《基础医学院创新研究中心仪器设备收费标准》。
3.设备实行预约使用
3.1 使用人首先通过华中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系统线上预约设备使用时间段,经管理员批准后,方能按时使用。本着谁预约谁使用的原则,设备预约人和使用人需一致,严禁代预约、代使用。如确实需要调换使用者,需提前征得管理员同意后方可更改。
3.2 使用人根据样品情况及数量估算预约时间,严格在预约时间段内使用,如有必要,在无后续预约者的前提下,可续约使用。
3.3 预约成功后,若不能按时使用,需线上取消预约或提前告知管理员,未取消预约者需承担预约机时20%机时费或1小时损失费(就低原则收取)。
4.设备使用需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范
4.1使用人必须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范。
4.2仪器的开机和关机必须由管理员进行或经管理员同意后自行开关。使用者必须正确使用仪器,未经允许,请勿调节仪器上不熟悉部分。在使用中仪器如出现问题,遇到问题需及时报告管理员,请及时向管理员报告,并将问题做好记录,不得盲目操作,严禁擅自处理或隐瞒以免损坏仪器。
4.3如发现仪器设备异常、丢失或疑似被盗等情况,须及时向中心管理员报告。使用人不得随意搬动仪器。
4.4仪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离开操作现场。部分仪器如离心机、全自动微生物鉴定仪、PCR仪等使用在征得管理员同意后可离开,离开时须在使用登记本上留言注明预计离开时间段及联系方式。同时,使用人在离开期间,仍需定时到基础研究中心查看仪器工作状态。
4.5不得随意拆卸改装仪器组件或修改仪器参数设置,严禁擅自改变室内通风和温度控制。如确实需要,必须在征得管理员同意后方可操作,且使用完成后恢复原设置。
4.6 实验中产生的废液及固体废物处置,必须按照中心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5.设备使用严格遵守登记制度
5.1使用人必须做好仪器设备使用登记,如实填写登记本上各项内容。异常情况须记录在备注栏中,并且报告管理员。
5.2仪器使用完毕后,请告知管理员,主动填写使用记录本并签字,应将仪器及工作台面清理干净,清理好自己的实验用品。各实验用品归回原位,带离自己的实验物品。
5.3实验数据必须保存在电脑指定文件夹,或通过空白光盘拷贝或上传至基础研究中心管理系统,并及时处理。严禁私自使用U盘拷贝数据。中心将定期清理数据磁盘,不负责长期保存。
6.设备使用实行奖惩制度
使用人规范使用设备并在研究成果中致谢中心者,经学院相关部门认定,中心给予机时奖励。若违反本办法造成损失,经学院相关部门认定,由学院给予一定惩戒。
本办法自2023年10月20日起正式实施。
基础医学院创新研究中心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1:基础医学院创新研究中心安全卫生细则
1. 进入实验室请一律更换实验室专用拖鞋和实验服。操作仪器不允许戴手套(即使是干净的手套)。
2. 禁止在实验室饮食、吸烟。
3. 只允许使用者本人及相关实验1–2人进入实验室,与实验无关者禁止进入。
4. 未经允许,请勿调节仪器上不熟悉功能的部分。在使用中仪器如出现问题,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并将问题做好记录,严禁擅自处理或隐瞒。
5. 凡属实验室之公物,禁止带出实验室。
6. 不允许擅自调节实验室的空调(室内温度设定为20–22℃)以及除湿机等实验配套设备。爱护实验室的设施,做完实验后请将垃圾带走,保持仪器、台面、地板、墙壁等的清洁。
7. 晚上最后一个离开实验室的同学请确保填好离室单;最后离开人员以实验记录本上登记为准。
8.有毒、具有放射性、腐蚀性、传染性等危险样本禁止带入实验室。
附件2、基础医学院创新研究中心违规惩罚规则
创新研究中心的仪器皆为学校及学院所有大型公用仪器,十分贵重,为了安全和高效地使用仪器,请严格遵守仪器使用管理规定。
1. 对于违反以上规定者,我们将给予禁用仪器一个月的处分。
2. 使用者应先准备好样品按需预约,对于盲目预约者,首次给予警告,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双倍收费。
3. 使用者迟到,按原预约时间收费。如预约者超过预约时间半小时未到且未与工作人员联系,工作人员有权安排其他使用者使用,且预约者仍按预约的时间或样品收费。
4. 使用后需填写使用记录本,第一次违反给予禁用仪器一个月的处分,第二次违反则取消仪器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