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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6-06-22 点击量: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3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及重点

(一)教育教学改革重大专项。主要包括:我校通识教育核心课程体系的构建研究,国家教育教学改革特别实验区试点学院重大改革问题研究,工程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标准的研究,工程教育课程整合和教学方法改革,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相结合校企联合培养机制的研究,医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8年制、5+3模式),学生学情调查方案设计与研究,教师教学工作评价体系研究等方面。

(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研究。重点为:各类卓越计划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具有国际意识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的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跨学科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的研究与实践,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

(三)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重点为:精品公共选修课程的建设与研究,交叉学科课程的建设与研究,学科综合课程、整合课程的建设与研究,教学团队的建设与研究。

(四)学生实践与创新能力培养。重点为:大学生科技创新实践研究,多元、大型实践环节的改革与研究。

(五)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重点为: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的研究与实践,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研究与实践, 启明学院实验班结合课程教学(含大型实践教学环节)进行创新教育研究与实践。

(六)学生学业及能力评价。重点为:以能力与素质为导向的评价体系研究,综合性评价的研究与实践,形成性评价的研究与实践。

(七)教学质量保障体系。重点为: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导向的教学评价体系,教学管理体制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八)教师发展专项。重点为:以提高中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满足教师个性化专业化发展和人才培养特色的需要的研究与实践。

(九)自选项目。重点为结合学科特点的各类教学改革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依据本次立项范围及重点,结合本单位实际,确立2013年度教学研究与改革的重点,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同时鼓励各院(系)建立院(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制度,开展本单位教学改革研究工作。

(二)教育教学改革重大专项研究要求将教学改革实际与理论研究相结合,项目组应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或教育科学研究院教师与从事本科教学的教师共同组成。

(三)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参研人员一般为5人左右(含负责人);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在研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

(四)具有创新性的项目可优先申报,以往立项较多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项目原则上不再作为校级教学研究立项项目。

(五)教学研究项目要注重研究方案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强调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价值,教育教学纯理论研究不宜作为教学研究项目申报。

(六)各单位应对内容相近的研究项目进行整合,认真做好初评推荐工作,确定最终申报项目,统一推荐申报;申报项目数每单位一般不超过3项,较大院系可按教师人数的2%申报,最多不超过6项。

三、申报材料

(一)《华中科技大学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附件1)一式四份;

(二)《华中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要求排序)一份,需单位教学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将上述申报材料于2012年11月28日前提交至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tsong@mail.hust.edu.cn。

联系人:宋建涛,联系电话:027-87542323。

附件:(“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教学改革”栏下载)

1.华中科技大学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

2.华中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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