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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关于“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17-10-11 点击量: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4] 11号)第十一条文件精神,为做好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结合本学科特点和发展需要,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目的和基本原则

1.“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经费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学校收入、社会捐赠和学院经费等。

2.设立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旨在激励博士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重在鼓励取得创新性成果。

3.评定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体现质量导向,竞争择优资助。

二、组织机构

1.“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统一管理,负责制定评定细则、组织实施评定工作、研究评定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2.学院成立“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专家评审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博士生导师和研究生代表组成,具体负责评审工作。

三、奖励标准和名额

1.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生。

2.名额由学校每年统一核定,人数不超过一届博士生招生人数的30%

四、申请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学兼优者。

2.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四、五年级优秀博士生和六年级优秀直博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

3.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注册手续,具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研究生,且符合申请年限要求。

4.具有较强发展潜力,有意开展高水平研究工作者;

5.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定:

1)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

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在科研工作和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者;

5)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6)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7)有课程不及格;

8)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

五、评定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在读博士研究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提出书面申请。

2.导师推荐。导师签署推荐意见,详细说明推荐理由。

3.学院资格审核。学院按照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4.专家评审。申请者个人答辩,专家组进行评审,投票表决确定初步人选。

5.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者以书面形式向指定联系人反映,否则不予受理。

6.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并研究处理申诉问题。

7上报学校批准。

六、其他说明

1.评审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杜绝评选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取消其所获奖学金,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2.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基础医学院

                                              二〇一七年六月七日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201 - 201 学年度)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类型

学术型硕士

专业型硕士

学术型博士

专业型博士

学号/考号

院系

专业

录取类别

(择一填写)

非定向就业

导师

定向就业 少骨强军对口支援

联系方式

奖学金申请类别

一等二等三等

(本页简单说明,可以附页详细说明)

科研成果及发表论文著作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有效。 申请人签名:

本学年所学课程成绩(可另附表)

课程名称

必修/选修

成绩

课程名称

必修/选修

成绩

教务员审核签字:

导师推荐意见

姓名 职称

学院学业奖学评审委员会意见

经本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

拟给予该生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

负责人(签章): (学院盖章)

研究生院意见

盖章)

填写说明:

1.请用黑色或蓝色签字笔填写。

2.新生填写入学考试成绩,免试推荐学生注明是免试推荐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等说明。

学院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航空路13号

                  同济医学院基础医学院2号楼142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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