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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础医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0-27 点击量:

    全院各系部(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0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我院拟开展2020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认定)的对象

    副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对象:进站未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截至当年10月31日全职在站时间满博士后研究人员(其中已出站者出站时间不超过一年

    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认定对象:进站未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截当年10月31日全职在站时间满一年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其中已出站者出站时间不超过一年

    二、任职资格申请条件及评审程序

    基本要求和申请条件及评审程序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实施细则》(校人〔201224号)执行。

    (一)任职资格申请条件

    1. 副研究员任职资格申请条件

    1)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学术水平已达到国内同类人员的前列,在本学科领域中有一定影响。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具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在站期间,主持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以上纵向项目1项(建规学院、工业设计专业原则上主持省部级以上纵向项目1项)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国际一流期刊发表论文2篇

    3)积极承担学校和所在单位公共服务工作。

    2. 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申请条件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已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二)评审程序

    1. 副研究员资格评审程序

    1)个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按要求将反映本人业务水平和学术能力的附件材料报送人事办

    2)学院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对申报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3)学院将申报人员的材料在本单位进行展示,展示时间不少于两天

    4)学院组织学术评议,听取申报人的述职,对申报人进行评议

    5)学院通过表决方式推荐具备任职资格人选,并推荐人选名单在学院公示,时间不少于两天。

    6)学院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报校博管办,经审查后提交学校评审组进行差额评审

    7)学校审批并公布具备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2. 助理研究员资格由学院评认定,认定结果报学校审批,学校统一公布具备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三、提交材料清单

    (一)附件1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二)发表论文期刊封面、原文复印件、承担课题批准件或获批准的任务书、到账经费证明(在科研办“科研管理系统”打印专用表格或博管办证明)等;

    (三) 附件2《2020年申请博士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情况一览表》;

    (四)个人申报所有附件材料均为复印件,请分装档案袋上报,封面要求注明单位、申报人。

    (五)以上表格均需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于20201113日前报送人事办。

    四、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有关资历工作年限及业务成果等统计截止时间为202010月31日。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无故超期滞站超过一年以上者不得参评。中途退站者在我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予认可

    联系人:张  

           zhangqian2017@hust.edu.cn

     

    附件:1、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2、《博士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情况一览表》

     

     

    基础医学院

    20201026日

     

    学院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航空路13号

                      同济医学院基础医学院2号楼142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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