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踔厉奋发、砥砺笃行,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开展2022年“湖北青年五四奖章”推荐和“校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业绩或在重大事件、重点工程以及相关领域中作出杰出贡献,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对青年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青年典型和青年集体。
(一)“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2.心怀国之大者,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4.年龄14至35周岁(1987年5月1日—2008年4月30日出生)、在我校工作或学习的优秀青年,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二)“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评选条件
在国家、全省或全校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的我校青年集体,集体中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应占总人数的60%以上。
二、评选程序
1.经学院党委党审批同意后,学院团委推荐不超过2名个人(在校学生和教职工分别不超过1名)参评校“青年五四奖章”,1个集体参评校“青年五四奖章集体”。以上个人和集体可同时推荐参评“湖北青年五四奖章”。
2.校团委对参评个人及集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初评,产生候选人。
3.校团委组织评委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产生最终人选。
4.校团委对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5.省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将报送团省委参与省级评选。
三、工作要求
1.严把推荐人选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党风廉政、师德师风、个人作风等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推荐人选要确实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了突出贡献或发挥了表率作用,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
2.有意申报的老师,请在3月3日前将申报表(附件1、2)、信息汇总表(附件3、4)、事迹材料(附件5)word版发送至邮箱2720895983@qq.com。
3.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如有特殊情况,各二级单位团组织负责人应先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联系。
联 系 人:基础医学院团委书记渠冰
联系电话:027-83692604
电子信箱:2720895983@qq.com
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基础医学院委员会
202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