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全国学联和省级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引导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贡献青春力量,现根据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有关安排和学校工作实际,决定举办第九届“求是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作为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本竞赛旨在引导和激励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鼓励学以致用,推动产学研融合互促,紧密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
二、参赛资格
凡我校2023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加。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2023年6月1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前两年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后续则不可申报。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23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别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需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每人限报1件作品。
三、赛事安排
1.作品分类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等5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者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须有实物或者模型参展。
2.赛程安排
竞赛分为院系审核、校级初赛和校级决赛三个阶段。
院系审核:院系成立组织委员会,按竞赛规定对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审查,选拔本院系作品参加校级竞赛。(3月前完成)
校级初赛:评审委员会根据参赛团队报送的资料进行书面评审,评审产生参加校级决赛的项目。(3月上旬完成)
校级决赛:参加校级决赛的项目进行集中展示答辩,评审委员会根据奖项设置评选出校级竞赛的特、一、二、三等奖。(3月下旬完成)
3.评审要点
评审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方面因素。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科技发明制作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四、奖项设置
根据入围校级决赛作品总数,按一定比例设特、一、二、三等奖四个奖励等次。
1.团体奖项
以院系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特等奖作品每件计100分,一等奖作品每件计7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4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20分,报送参赛资格审查通过的作品每件计10分。设“求是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院系,根据团体总分排序设“优胜杯”若干,根据各院系赛事组织工作情况评定优秀组织奖若干。获得集体奖项情况与学校年终院系学生工作考核、基层团委评优等工作挂钩。
2.项目奖励
终审决赛获奖且确认资格有效的团队,由学校颁发证书,并颁发相应的奖金。“求是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及以上、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00元、5000元、2000元。在湖北省和全国竞赛中获奖的作品另行奖励,国赛、省赛、校赛获奖作品取最高等级奖励,不给予重复奖励。
五、参赛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作品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老师(或教研组)推荐,经学院学籍管理、教务审核确认。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3名指导老师指导完成。
3.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4.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六、报名方式
参赛团队填报附件1《第九届“求是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多余表格请删除)、附件2《第九届“求是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项目信息汇总表》并附作品报告等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2720895983@.com;签署附件3《第九届“求是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承诺书》交至学子苑502栋4楼基础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日18:00,因竞赛整体安排紧凑,请各位老师及同学注意把握节奏。
联系人:渠冰13260589082
李永波18890008481
竞赛咨询群:779269012(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