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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3年“校青年五四奖章”报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永波 时间:2023-03-16 点击量:

    在全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之际,为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挺膺担当、砥砺奋斗,基础医学院团委决定推荐我院优秀师生及优秀团队参评2023年“校青年五四奖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条件

    全院范围内,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业绩或在重大事件、重点工程以及相关领域中作出杰出贡献,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对青年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青年典型和青年集体。

    (一)“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2.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3.年龄为14至35周岁(1988年5月1日—2009年4月30日出生)的中国公民,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二)“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评选条件

    1.在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

    2.集体中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占总人数60%以上的集体。

    二、评选程序

    1.学院对报名个人及集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至校团委,我院至多可推荐2名个人(在校学生和教职工分别不超过1名)参评校“青年五四奖章”,1个集体参评校“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2.校团委对参评个人及集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初评,产生候选人。

    3.校团委组织评委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产生最终人选。

    4.校团委对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三、报名材料提交

    请于2023年3月19日20:00前将申报人选(集体)申报表(附件1、2)、人选(集体)信息汇总表(附件3、4)、事迹材料(附件5)电子档发送至邮箱ybl@hust.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如有特殊情况,各二级单位团组织负责人应先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联系。

    联系人:李永波

    联系电话:027-83696629

    电子信箱:ybl@hust.edu.cn


    附件:

    1.2023年华中科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2.2023年华中科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

    3.2023年华中科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人选信息汇总表

    4.2023年华中科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信息汇总表

    5.事迹材料样式

    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基础医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16日


    • 附件【附件1-5.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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