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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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2023年度第四季度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博士后生活补贴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7-12 点击量:

    全院各单位:

    根据中共武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在汉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博士后流动站在站博士后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现就2023年度我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博士后生活补贴申报有关工作第二次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综合素质、创新能力、科研水平比较突出。

    2.截止20231231日前进站满2年(计算时间以《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记载时间为准)的科研博士后,中期考核合格及以上,满足申报条件次月聘期尚未结束;个人未来有意向在汉长期工作。

    3.博士后所在团队为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并得到所在院系的推荐。高水平创新团队认定标准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请严格按提供模板及要求填写)

    1.《2023年度在汉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博士后流动站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申报表》(原件,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

    2.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备案证明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下载打印,不需盖章

    3.所在科技创新团队基本情况简介材料按提供模板列出,正反面打印

    4.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正反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5.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复印在一张纸上

    6.聘期成果统计表如实填写,不需提供佐证材料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申报人员填写《2023年度在汉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博士后流动站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申报表》(见附件2),按照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经所在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同意后,报学院审核。

    2.学院审核申报人员资格条件、申报材料以及政治素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术诚信等情况,提出审核推荐意见,并统一出具推荐报告,报学校博管办。

    3学校审核。博管办进行形式审查,报送学校审批通过后,统一将材料报送至武汉市人才工作局。

    4. 补贴发放。武汉市审批通过后次月起开始发放生活补贴(即10月份进站(含10月份前进站之前未申报者)的符合10月份申报条件,审批通过者自11月份起开始发放补贴;11月份进站的符合11月份申报条件,审批通过者自12月份起开始发放补贴;12月份进站的符合12月份申报条件,审批通过者自次年1月份起开始发放补贴)。

    四、联系方式

    张茜 027-83692602zhangqian2017@hust.edu.cn


    本次申报人员请于915日前将申报材料和证明附件材料一起报送人事办公室张茜,同时发送电子版一份至zhangqian2017@hust.edu.cn




    基础医学院

    202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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