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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础医学院关于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的方案

    作者: 时间:2024-04-09 点击量:

    为切实做好2024届毕业生思想引领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坚持“四个服务”,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23〕11 号)》,决定评选2024届优秀毕业生。结合基础医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奖助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秦选斌、史岸冰

    副主任委员:王芳、田德生

    委员:辅导员代表、专任教师代表、本科生代表

    二、评选条件

    (一)参评先进个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爱国主义思想坚定,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3.法治观念清晰,法治意识强,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5.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

    6.爱校荣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备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奉献服务精神,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和班级建设;

    7.参评学年度,所有必修课和限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二)申请优秀毕业生条件

    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工作积极、综合能力突出的优秀毕业生。参评毕业生应符合以下参评条件:

    1.必备条件

    1)服从国家需要,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观;

    2)在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未受过任何处分;

    3)大学期间加权平均成绩一般应位于专业前30%,必修课及专业限选课无补考或重修记录;

    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毕业成绩一般应达到及格及以上标准(含免测);

    5)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之一,或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之一;

    6)在校期间至少担任过一项学生工作职务或学生社团职务一学期以上。

    2.破格条件

    在校期间,凡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必备条件”中第(3)(4)(5)(6)条的限制。

    1)成功申报发明专利;

    2)获各类科技创新、学科竞赛、文体竞赛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3)以第一、二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刊物、外文期刊正刊发表学术论文(文学作品)或出版学术专著;

    4)获华中科技大学“五四青年奖章(个人)”“三好学生标兵”其中一项荣誉,或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个人荣誉称号。

    三、评选对象及名额分配

    1.评选对象:基础医学院2024届本科毕业生。

    2.评选名额: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各院系拟推荐获评学生比例不超过当届该院(系)本科毕业年级人数的20%,我院有4个2024届优秀毕业生名额。

    四、评选程序

    1.4月9日-4月17日,学生本人在“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中提出申请,网址http://xgxt.hust.edu.cn/xg/index,具体操作见附件1《优秀毕业生评选网上操作指南》。

    2.4月18日-4月24日,学院本科生奖助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依学生申报与组织推荐、集体初审后确定初评名单。经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4月25日-4月30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拟获评2024届优秀毕业生的相关材料报送至学校。

    4.5月1日-5月9日,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复核名单,公示后报学校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后报学校审批。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整个过程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在评选过程中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拨打基础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27-83696629提出异议。

    2.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在离校前因违纪或其他原因受到学校或院系通报批评、党团和行政处分或未能获得学位者,一律撤销优秀毕业生称号,收回荣誉证书。

    3.如有疑问,请联系基础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李骏锋027-83696629。


    附件:

    1.优秀毕业生评选网上操作指南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基础医学院

    2024年4月9日


    学院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航空路13号

                      同济医学院基础医学院2号楼142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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