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系、中心: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卓越学者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及2024年华中卓越学者组织实施方案,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开展我院卓越特聘教授、卓越青年学者评审工作,现就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 岗位设置
学院在学校下达的岗位控制数范围内开展评审工作。卓越特聘教授、卓越青年学者实施分类上岗分类发展,本年度华中卓越学者教学类岗位主要面向多院系开设、学生量大面广的素质教育基础必修课程(课内)、学科(专业)基础课程(平台课程)设置,华中卓越学者科研类岗位在(拟)实体化的科研平台中设置。下一轮教师分类上岗时,教师岗位类型应当与华中卓越学者岗位类型一致。
二、 工作要求
1.严格审核把关,对存在影响期内的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科研失信、违规违纪违法、教学事故、违规兼职和离岗等需要终止华中卓越学者岗位聘任的情况自查自纠。对不适宜申报的人选,可直接取消入选资格。
2.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和评审组织工作,申请人和工作人员均应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严禁专家信息泄露。申请人应认真如实准备申报材料,评审专家坚持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导向,认真履行评审职责,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的遴选程序开展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程序规范,评审结果公平公正。
三、 评审时间和要求
1.评审时间:7月20日全天。
2.评审形式:采取申报人现场答辩的汇报方式。使用PPT汇报,时间不超过6分钟。主要汇报本人符合岗位申报条件情况、个人教学和科研工作业绩、以及聘任后工作目标任务。
四、 其他说明
1.答辩要求本人现场汇报,若确因客观原因无法现场答辩者,需提交书面委托书至人事办公室后,委托他人代为汇报。
2.申报人需严格控制答辩时间,超时后答辩停止。
3.符合多个岗位申报条件的人员,需确认如未通过申报岗位的评审,并同时确认符合下一层次岗位的申报条件时,于7月19日前往人事办签署“参评确认书”,方可参评下一层次岗位。否则视为不同意参加下一层次岗位评审。
4.评审期间严禁打听评委信息、打招呼、说情、拉票行为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基础医学院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