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培养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号召学生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肩负历史使命,坚定前进信心,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要求,表彰本年度在思想引领、学术成绩、自立自强和全面发展等方面取得优异成果的学生榜样,树立先进模范,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进一步营造良好院风,结合学院实际,开展2025年“十佳榜样学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基础医学院全日制中国籍在读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国爱校,严格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 思想道德品质优良,明礼诚信,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本科生应获得上一学年(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应获得上一学年(2024-2025学年)三好研究生奖学金。
4) 积极参加科研工作、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公益和社会实践,积极主动地热心服务同学的学习、生活、发展和成长,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学年,积极发挥榜样引领作用。
2、类别条件
思想引领榜样:
1) 思想积极,具有较高的政治敏感度和政治理论修养;
2) 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或经过党支部讨论通过成为党员发展对象;
3) 积极参加学校的“新时代党旗领航工程”,参加学校及学院、团组织的理论学习、实践交流活动,起到领导组织作用或模范带头作用;
4) 上一学年获得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者,或在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等培训班中获得过“优秀学员”称号者优先考虑。
科技创新榜样:
1) 本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且当学年度所有必修课和限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实验班、强基班可放宽至15%);
2) 在班级日常理论课与实验课学习过程中能够起到带头作用,主动帮助其他同学,组织学习讨论小组,开展朋辈帮扶活动,营造班内优良学风;
3) 具有较高的学术创新能力,积极参与各类科技创新活动,至少担任一项项目负责人;
4) 在科技创新竞赛或实验技能竞赛中获得奖励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者,参加学术会议、论文被收录或在大会发言者优先考虑。
自立自强榜样:
1) 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
2) 品行端正,勤俭节约,艰苦朴素,无不良嗜好、过度消费等与学生身份不符的行为;
3)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勇于克服困难,创造机会,力争人先,奋发成长,成为同学们学习的表率;
4) 上一学年获得校级、院级“自强大学生标兵”荣誉称号者,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考虑。
全面发展榜样:
1) 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本学年参与志愿服务或义工时长不少于50小时,积极参与暑期“三下乡”、“返家乡”、“喻竹计划”等社会实践活动;
2)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长期坚持某项公益活动,认真负责、表现良好,且能感染并动员身边同学;
3) 在文艺、体育方面有突出表现,积极组织并参与院级及以上各类文体活动2次及以上;
4) 积极参与学生工作,热心服务师生,在学生干部职位上乐于奉献,任劳任怨,能力突出,工作成效显著。
5) 上一学年获得“优秀社会实践队伍”、“优秀社会实践个人”等表彰奖励者,在国家级、省级级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奖者,在家乡基层志愿服务、投身乡村振兴等方面事迹突者优先考虑。
三、评选流程
1. 学院发布评选通知;
2. 每位学生可选择一个类别申请,填写申请表,同时准备好各类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申请;
3. 评审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4. 表彰获奖学生,发布表彰文件,颁发荣誉证书。
四、其他说明
1. 有意申报的同学,请在10月13日下午17点前将纸质版材料及电子版材料交给带班辅导员,带班辅导员在10月14日中午12点前交给学办韩宇彤。
2. 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者,可在结果公示期内,实名向辅导员提出书面异议,学院在接受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3. 在申请和评审过程中,如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其他不符合评优条件的,将取消其当学年获评资格。
基础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