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教师聘期管理,激发全体教师干事创业精神,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1-2024年教师聘期考核及签订2025-2029年教师聘期合同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拟开展2021-2024年度教师聘期考核及签订2025-2029年教师聘期合同工作,现将通知如下。
一、聘期考核和合同签订范围
全院在岗专任教师(首聘期内的新进专任教师除外)。
二、聘期考核和合同签订年限
聘期考核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合同签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三、聘期考核和合同签订内容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聘期考核实施办法》文件(人事[2025]7号)和《基础医学院关于教师岗位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文件(基人[2017]3号)的要求,聘期重点考核教师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履行岗位基本职责和上一聘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25-2029聘期合同按2021-2024聘期考核结果和教师岗位分类签订。
四、聘期考核和合同签订程序
1. 个人总结。个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聘期考核表》(附件1)、《专任教师聘期考核成果一览表》(附件2),并提供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附件4)、发表论文首页复印件、承担项目批件等业绩证明材料。
2. 系部考核。各系部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系主任、书记及教授代表组成。考核小组审核材料,组织教师考核述职,对照聘期任务,核实工作业绩,对教师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初步考核结果,并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岗位聘任情况汇总表》(附件3)。
3. 学院考核。学院审核各系上报材料,组织召开学院聘任组会议。参考系部考核结果,结合教师聘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投票决定考核结果。聘期考核等次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
4. 公示考核结果。学院对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5. 学院提出聘任意见。根据考核结果,学院聘任组提出教师2025-2029年聘期的聘任意见。
6. 签订聘期合同。根据学院聘任组意见,制定并签署2025-2029年教师岗位聘任合同书。
7. 学院上报考核结果、合同签订情况至学校。
五、工作日程安排
1. 7月3日前,各系成立考核小组,并将考核小组名单报送至人事人才办公室。
2. 8月25日前,专任教师填报《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聘期考核表》(附件1)和《专任教师聘期考核成果一览表》(附件2),同时将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附件4)、发表论文首页复印件、承担项目批件等附件材料交至系部考核小组。
3. 9月7日前,系部考核小组完成教师聘期考核,并提交所有材料。包括教师《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聘期考核表》(附件1),以及个人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附件4)、论文首页复印件、承担项目批件等附件材料。系部提交《专任教师聘期考核成果一览表》(附件2)和《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岗位聘任情况汇总表》(附件3)。以上材料提供纸质版一份,附件2和附件3需系主任签字和提交电子版。
4. 9月22日前,学院审核,组织召开学院聘任组会,确定考核结果及下一轮聘任意见。
6. 9月27日前,学院公示考核结果,并制定2025-2029年聘期合同。
7. 9月30日前,学院上报聘期考核材料。
8. 10月30日前,学院完成聘期合同签订。
六、有关说明
1. 2021-2024 年聘期考核合格人员,统一签订 2025-2029年聘期合同。2021-2024聘期考核不合格人员,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确需续聘签订合同的,起始时间以实际签订日期为准,聘期任务由学院统筹研究制定。
2. 新进教师按照首聘期任务合同执行,首聘期结束且考核合格后,签订聘期合同,由首聘期到期之日起签订至2029年12月31日,聘期任务根据聘期期限酌情签订。
3. 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均在本次分类聘任范围之内,通过首聘期考核后,签订常规聘期合同。
4. 距规定退休年龄不足一个聘期者(5年),由上一聘期合同到期之日起签订至退休当日,聘期任务由学院酌情签订。
5. 所有业绩成果均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内取得的成果。
6. 各系需高度重视本次聘期考核工作,认真组织,严格审核,确保材料真实、程序到位,对违反考核要求及程序,违反师德师风等有关行为规定者,一经查实,将依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方式:张 茜 祝 娜
83692602 zhangqian2017@hust.edu.cn
基础医学院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