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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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相关答疑

作者: 时间:2021-07-01 点击量:

Q:遇到学业上的问题,如何联系学校教务部门和基础医学院教学办公室?

A:同学们可以访问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http://ugs.hust.edu.cn/index.htm了解本科教学更多信息和最新通知。基础医学院教学办公室位于同济医学院二号教学楼14楼1428房间,办公电话027-8392601;

 

Q:如何查分?

A:学生对由基础医学院开设课程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以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以班级为单位,递交查分申请表到基础医学院教学办公室,基础教办将在开学第四周结束前,统一给予反馈(附: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课程成绩复查申请表http://ugs.hust.edu.cn/bgxz/ksgl.htm)。

 

Q:如何办理缓考?

A: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课程考核,应事先在HUB系统中提交缓考申请。因病申请缓考的,应当同时提交校医院或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缓考申请经学院审核批准后,相应课程成绩自动标注为“缓考”。无故或请假未获批准不参加考试的,登记成绩时注明“旷考”字样,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不得参加补考。

 

Q:如何办理重修、补考

A:按照本科生院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HUB系统进行线上申请。

 

Q:如何打印重修单补考单

A:已经完成线上申请的同学,可以携带学生证前往基础医学院教学办公室打印重修单和补考单。

 

Q:如何打印成绩单?

A:学校本科生院在师生服务中心以及基础2号楼一楼大厅,均放置了可以自助打印成绩单的机器,学生可以用校园卡自助打印;也可以携带学生证前往基础医学院教学办公室进行打印。

 

Q: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时间?如何进行申报?

A:本科生院负责组织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一般来说,每年12月发布次年的大创项目申报通知,3月截止申报,先立项为院级项目,在10月发布项目中期检查暨校级项目推荐通知,12月公布校级立项结果。国家级、省级项目申报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通知为准,一般在5月启动申报、6月初截止。申报时间、范围和要求以本科生院当年的通知为准。各级大创项目申报,登录HUB系统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网上申报(http://hub.hust.edu.cn/cxcy/index)。

 

Q: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资助经费是多少?经费如何进行管理?

A:一般情况下,院级大创0.3万/项,校级大创0.5万/项,省级大创0.5万/项。2021年开始,依据教育部通知要求,上调国家级项目(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平均支持经费到2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平均支持经费10万元/项。2021年新增了重点支持领域项目,该项目平均支持经费原则上不低于同类型其他“国创计划”项目支持经费的2倍。如果项目导师曾指导本科生获得过全国大学生基础医学学科竞赛奖,根据获奖等级不同,给予不同等级的项目资助经费。资助经费使用实行导师负责制,由学院专人在学校财务系统进行经费使用的财务报销提交等。

 

Q: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是什么项目,有什么特殊支持政策吗?

A:重点领域支持项目为2021年起新增项目,每个院系可推荐1项,具体见当年的重点领域项目指南,该项目平均支持经费原则上不低于同类型其他“国创计划”项目支持经费的2倍。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视项目进展情况,学校优先邀请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Q: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可以变更组员吗,如果可以变更,如何办理?

A:不管是已经立项的项目还是正在申报的项目,都可以变更项目组成员。

已经立项的项目,需要写申请、说明变更成员的理由,导师和项目负责人签字,交给教学办公室分管该项事务的老师进行审核。

正在申报中的项目,学生自己可以在HUB系统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http://hub.hust.edu.cn/cxcy/index)中进行更改。

 

Q: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可以变更研究内容吗,如果可以变更,如何进行变更?

A:允许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内容变更,需要项目负责人写申请,说明变更内容的理由,导师和项目负责人签字,交给教学办公室分管该项事务的老师进行审核,在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时,供评审专家进行审查和给予评价结论时作为参考。

 

Q: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是什么时间进行,允许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延期吗,延期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A:院级项目一般在当年3月立项、11月进行中期检查,从中选出优秀和良好的项目推荐申报校级项目,12月本科生院公布当年的校级立项结果,在次年5月中下旬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要求PPT答辩),从2021年开始将大创项目结题验收与基础医学院年度大学生基础医学创新论坛暨实验设计论坛相结合。原则上不允许中期检查延期,结题验收可以延期、但是只能延期一次,延期到下一年的5月参加结题验收答辩。延期需要项目负责人写申请、说明延期的理由,导师和项目负责人签字,交给教学办公室分管该项事务的老师进行审核,上报本科生院备案。

 

Q:选修课每个学期需要选多少学分(同济校区)?

A:《华中科技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医科大类分册》(可以通过本科生院的基准学期进程安排表中对每个学期设置了最低选修课程的学分,同学们按要求修满每个学期该修的学分即可,有些学期设置的是“无选修课程”,则该学期不需要选课。

 

Q:辅修双学位报名、缴费以及学位证书相关问题?

A:因每年情况有所不同,相应的要求也有所变化,请关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的相关通知。

 

 Q:新进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资格如何准入,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具体是什么时间?

 A:严格按照《基础医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资格准入制度和教学培训制度实施细则》文件中关于理论课和实验课的准入规定进行前期准备,包括全程听课、听课后的个人总结、参加教学培训、参加本科生课程考试,提出预讲申请。学院原则上每个学年度的每个学期末进行1次预讲安排,预讲评审专家委员会准予通过的教师,各系(教研室)或教学实验教学中心才能给获得准入的教师安排本科教学任务。


Q:如何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会对教师哪些方面产生影响?

A:根据《基础医学院教师教学工作综合评价方案》文件,学院对每位教师每个学年度进行教师教学综合评价,结合学生评教结果、教学督导专家评教结果、同行专家评教、教学奖励加分,按规定比例算出每位老师的本科教学综合评价得分,然后进行排序,评价过程中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评价结果主要用于教师职称晋升、教学质量奖申报(课堂教学卓越奖、优质奖,华中学者教学计划、教学质量优秀奖)、学院学年度教学评价前十评选等。

学院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航空路13号

                  同济医学院基础医学院2号楼142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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