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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博士生预答辩实施办法

作者: 时间:2019-12-02 点击量:

基础医学院博士生预答辩实施办法

为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校研[2019]15号)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提高博士生学位论文质量,现制定基础医学院博士生预答辩实施办法如下。

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人员的范围为每年6月、12月拟申请博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注:申请推迟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请按要求及时提出书面申请,并提出后续学习的计划,经导师及院系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办公室审核。

一、成立预答辩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以鲁友明院长为组长,以基础医学院学位审议分委员会委员为主体的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领导小组,对论文的研究过程、数据材料真实性、结果与结论、论文写作规范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二、预答辩时间

预答辩即学位论文成果全面审查,为使博士研究生在预答辩后留有足够的时间修改博士学位论文以及进行学位论文的评议和评阅,学位论文预答辩至正式答辩之间应至少预留三个月时间。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应在博士学位论文评审之前完成。预答辩通过后,博士生方可上传评审论文,经导师和学院确认通过后由学位办送审。未通过预答辩的学位申请人,学院不受理其学位论文评审事宜,再次申请预答辩至少需要间隔3个月。

三、预答辩申请

博士研究生向导师提交博士学位论文(初稿)和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情况证明,经导师审阅认可,由学生向所在专业提出预答辩申请,同时博士研究生填写《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中的学生部分。

四、预答辩组织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专家组至少由5位专家(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组成,由学院统一组织,根据论文所涉及的具体领域决定是否请校外专家作为预答辩小组成员。预答辩专家组设秘书1名,负责进行答辩会议记录和会议材料整理汇总。申请者应至少提前3天将论文全文送至预答辩专家组成员处,以保证专家们能在预答辩前对论文情况进行初审。

五、预答辩过程

博士研究生需按学位论文答辩的正式答辩程序及方式进行报告及答辩。预答辩专家组应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着重检查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意义、创造成果、创新水平及论文书写规范等,并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具体改进意见。预答辩专家组将评议意见填入《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备案。

六、预答辩专家组决议

预答辩专家组采取评议的方式作出通过预答辩或未通过预答辩的决议。对有争议者,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2∕3)同意,方得通过(注:预答辩专家组由5人组成,如果同意与不同意的比例为3:2,则不能通过);并对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给出评语,评语不可太简单。预答辩通过后,博士生方可上传评审论文,经导师和学院确认通过后由学位办送审。未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应根据预答辩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对论文研究工作进行补充和完善,经导师审定后重新申请预答辩,再次申请预答辩至少需要间隔3个月。通过预答辩博士研究生按预答辩专家组的要求修改论文并经导师认定后,可以申请学位论文评审。

附件1:《基础医学院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

附件2:《基础医学院博士论文答辩预审安排》

附件3:《基础医学院博士学位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表决票》

基础医学院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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