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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础医学院关于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2-28 点击量:

    全院各单位: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校人【2021】29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年度考核依据《华中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校人[2021]29号)和我院考核细则执行。专任教师的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工作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评价的通知》(校人[2017]7号)等文件要求,与年度考核工作同步进行。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人员考核评价的通知》(校人[2018]3号)组织开展。

    二、考核范围

    考核的范围为全体教职工。中层干部由校党委组织部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

    1.年度考核主要以岗位职责、聘用合同、工作目标任务为依据。坚持分类考核,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

    2.专任教师考核要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年度考核的第一标准,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突出教育教学实绩,科研工作要突出质量导向。

    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核思想政治表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工作质量及出勤率等服务育人情况。

    4.管理人员考核坚持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考核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作风、岗位履职实绩、廉洁自律等管理育人情况。

    四、考核的组织

    (一)成立院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工会主席和教职工代表组成。负责全院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考核结果的审议以及讨论决定考核工作的有关重要事项。

    (二)成立考核小组

    1.各系部成立教师考核小组,系主任任组长,支部书记任副组长,负责对教师的考核。考核形式和办法由各系部确定。

    2.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成立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考核小组,由分管示范中心院领导任组长,示范中心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示范中心(含分中心)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考核。考核形式和办法由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确定。

    3.学院成立管理人员考核小组,学院党政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各系部、中心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负责管理人员的考核。

    五、考核的程序

    1.个人书面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本人所在考核小组审核,采取个人述职或集中审议等方式。对管理人员、专任教师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还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3.考核小组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由考核小组提出被考核人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上报学院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本系在岗总人数的15%。专任教师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当年师德师风考核结果须为优秀。考核等级定位基本合格及以下的、未进行考核或不予考核的,各考核小组应书面说明情况并附相关作证材料。

    4.确定考核等次。学院党委对考核等次建议把好政治关,党政联席会集体审议确定考核等次。

    5.公示考核结果。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考核时间安排

    1.2023年1月6日前个人总结,个人如实填写《专任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和《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2023年2月24日前各考核小组完成教职工考核。

    3.2023年3月3日前各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个人考核登记表、《专任教师年度考核工作量统计表》报学院人事办公室。

    4.2023年3月6日-10日公示考核结果。

    5.2023年3月30日前,学院向学校上报考核结果和材料,教职工考核登记表统一归入个人档案。

    七、考核材料要求

    1.个人提交材料

    专任教师填写《专任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管理人员填写《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教学科研辅助人员填写《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3),工勤人员填写《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4)。

    2.系部、中心提交材料

    系部填写《专任教师年度考核工作量统计表》(附件5),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需有系主任签字,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zhangqian2017@hust.edu.cn。所有表格均在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考核管理类、或基础医学院主页、或群共享内下载。

    八、有关说明

    1.因病假(不含工伤)、事假、当年退休、因公出国等原因造成在岗时间不足半年的教职工,不参加年度考核,此类人员由考核小组在考核登记表上注明情况上交人事办以统一归档。

    2.学校派出驻外、挂职锻炼的教职工,由挂职单位和驻外单位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材料存入教职工档案。

    3.离岗创业的教职工的年度考核,由学院根据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及离岗创业单位出具的意见进行,明确考核结果并做好考核材料的归档工作。

    4.由学院认定可免予科研工作考核或仍在首聘期内的专任教师,由各考核工作小组直接确定考核等次,本人需填写考核登记表并归入个人档案。

    学院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航空路13号

                      同济医学院基础医学院2号楼142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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