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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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基础医学院2024年“十佳榜样学子”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5-30 点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培养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号召学生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肩负历史使命,坚定前进信心,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要求,表彰本年度在思想引领、科技创新、自立自强和全面发展等方面取得优异成果的学生榜样,树立先进模范,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进一步营造良好学风班风院风,结合学院实际,开展基础医学院2024年“十佳榜样学子”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基础医学院全日制中国籍在读本科生及研究生(毕业时间应在2024年10月1日以后)。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爱国主义思想坚定,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思想道德品质优良,明礼诚信,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法治观念清晰,法治意识强,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获得上一学年(2022-2023学年)三好学生奖学金或三好研究生奖学金。

    4)积极参加科研工作、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公益和社会实践,积极主动地热心服务同学的学习、生活、发展和成长,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发挥榜样引领作用。

    2、类别条件

    思想引领榜样:

    1)思想积极向上,具有较高的政治敏感度和政治理论修养;

    2)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或经过党支部讨论通过成为党员发展对象;

    3)积极参加学校的“新时代党旗领航工程”,参加学校及学院、团组织的理论学习、实践交流活动,起到领导组织作用或模范带头作用;

    4)上学年获得过“优秀党员”、“优秀团员”荣誉称号者,或在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等培训班中获得过“优秀学员”称号者优先考虑。

    术成绩榜样:

    1)本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且当学年度所有必修课和限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实验班、强基班可放宽至15%);

    2)在班级日常理论课与实验课学习过程中能够起到带头作用,主动帮助其他同学,组织学习讨论小组,开展朋辈帮扶活动,营造班内优良学风;

    3)具有较高的学术创新能力,积极参与各类科技创新活动,至少担任一项项目负责人;

    4)在科技创新竞赛或实验技能竞赛中获得奖励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者,参加学术会议、论文被收录或在大会发言者优先考虑。

    自立自强榜样:

    1)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

    2)品行端正,勤俭节约,艰苦朴素,无不良嗜好、过度消费等与学生身份不符的行为;

    3)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勇于克服困难,创造机会,力争人先,奋发成长,成为同学们学习的表率;

    4)上一学年获得校级、院级“自强大学生标兵”荣誉称号者,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考虑。

    全面发展榜样:

    1)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本学年参与志愿服务或义工时长不少于30小时,积极参与暑期“三下乡”、“返家乡”、“喻竹计划”等社会实践活动;

    2)热心社会公益事业,长期坚持某项公益活动,认真负责、表现良好,且能感染并动员身边同学;

    3)在文艺、体育方面有突出表现,积极组织并参与院系级及以上各类文艺、体育活动2次及以上;

    4)上学年获得“优秀实践活动”、“优秀实践个人”等表彰奖励者,在讲好华科大故事、基层志愿服务、投身乡村振兴等方面事迹突者优先考虑。

    三、流程

    1.学院发布评选通知;

    2.每位学生可选择一个类别申请,下载并填写《基础医学院“十佳榜样学子”申请表》,同时准备好各类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申请;

    3.评审并公示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4.表彰获奖学生,发布表彰文件,颁发荣誉证书。

    四、其他说明

    1.有意申报的同学,请在6月11日下午6点前将申请材料电子档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交至指定地点。

    本科生: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720895983@qq.com,纸质档交至学子苑502栋4楼基础医学院学办。

    研究生: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45400977@qq.com,纸质档交至基础医学院二号楼1405研究生办公室。

    2.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者,可在结果公示期内,实名向辅导员提出书面异议,学院在接受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3.在申请和评审过程中,如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其他不符合评优条件的,将取消其当学年获评资格。

    学院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航空路13号

                      同济医学院基础医学院2号楼1426室

    邮编:430030 | 电话/传真:027-83692608
    院长信箱:jcyb@h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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