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基础医学院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办法及有关教师聘任制及岗位设置的有关文件精神,学院拟开展2016年教师分类管理岗位聘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说明如下:
一、本次聘任的对象
同级职称拟聘教学科研并重岗、教学岗、科研岗的在岗教师。
二、聘任工作日程安排
1.2016年10月29日前,申请人填写《基础医学院教师岗位分类申报表》和《基础医学院教师岗位分类申报人员业务成果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报送院聘任办公室。
3.2016年11月10日前,学院集中审核申报表。
4.2016年11月15日前,学院完成评聘。
5.2016年11月16-18日,进行申报人员材料展示,地点基础医学院2号楼14楼会议室。
6.2016年11月20日前,学院聘任办接受申诉。
7.2016年11月25日前完成聘任工作,报校人事处备案。
三、提交材料清单
1.教学岗、教学科研并重岗、科研岗
(1)《基础医学院教师岗位分类申报表》和《基础医学院教师岗位分类申报人员业务成果统计表》纸质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申报表需本人签字。
(2)申报表中涉及到有关教学内容,需本人到教学办公室确认。
(3)承担课题批准件或获批准的任务书、到账经费证明(院科研秘书在校科发院“科研管理系统”打印专用表格)、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4)SCI论文请提供PDF论文纸质文本(第一页及最后一页即可,必须为正式刊出版本,有页码)。
(5)有关奖励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四、有关说明
1. 任职年限、学术成果等统计截止至2016年7月31日。
2. 申报教学岗、教学科研并重岗位人员业务条件必须满足学院文件规定的条件,否则不予受理。
3. 根据基础医学院综合改革配套改革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执行情况,对首次聘任教学为主特聘岗的教师必备条件“教学经验丰富,主讲课程教龄在20年及以上。”,更改为申报教学型教授需主讲课程教龄20年及以上,申报教学型副教授需主讲课程教龄15年及以上,申报教学型讲师需主讲课程教龄10年及以上,从2016年进岗工作开始执行。
4. 以上所有表格在基础医学院qq群共享栏下载。材料交人事办公室郭莹老师处。
5. 各系提交《基础医学院教师岗位分类申报表》、《基础医学院教师岗位分类申报人员业务成果统计表》均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邮箱zhuna@hust.edu.cn)。
附件一:基础医学院教师岗位分类申报表
附件二:基础医学院教师岗位分类申报人员业务成果统计表
基础医学院
2016年10月21日